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青少年活动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寓教于乐,对青少年儿童进行共产主义教育、文化科学知识教育、生产劳动教育及体育、美育等方面的业余教育。
2、以社会效益、人才效益为主导,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的有机统一。
3、通过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校内外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兴趣培训班、科普活动班、青少年军警校、法制税校、春夏秋冬令营等,丰富青少年儿童的生活,发展对他们科学、技术、体育、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创造才能,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接班人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4、组织自治州青少年儿童与州内外青少年儿童的交流与学习,组织参加全国、区、州大赛,增进地区间青少年儿童的了解与友谊。
5、指导各县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的工作
6、承办昌吉州团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内设机构
昌吉回族自治州青少年活动中心,科级建制。
(三)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8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共计:63.74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61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6.13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63.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9万元,共计支出63.74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公务接待费0.1万元。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按资金来源安排的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04表)
5、按资金来源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23表)
6、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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