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2、负责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和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
3、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核发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受上级部门委托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5、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6、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7、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违法行为;负责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项整治、跨县市违法案件和重大案件的查处与组织协调工作。
8、发布自治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有关信息;监测已经审批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实施,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违规广告;负责食品药品抽验等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9、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10、指导县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指导相关的应急、稽查、检验检测和电子监管网络建设工作。
11、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科(法规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科、行政许可科
(三)人员编制
行政编制23人,工勤编2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核定预算总收入361.78万元,总支出361.78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工资福利支出218.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79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4万元。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按资金来源安排的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04表)
5、按资金来源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23表)
6、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表。
上一篇: 昌吉州农业局2015年...
下一篇: 2015年昌吉州本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