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农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农业、农村经济、推进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州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承担完善自治州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自治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自治州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
研究拟订自治州农业产业政策,指导粮食、棉花等自治州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州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以及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自治州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指导自治州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市场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负责组织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自治州乡镇企业的行政管理,指导乡镇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负责农业产业化评价体系建设;负责对龙头企业进行宏观指导和服务。
组织自治州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制定自治州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自治州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协调和实施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遴选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监督、检查自治州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执法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农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和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项目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自治州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农产品加工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种植业管理科、园艺特产科、科技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农业产业化发展科、市场与信息科。
(三)人员编制
自治州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农产品加工局〕)机关列行政编制15名,机关列工勤编制3名,农业信息中心编制10名。实有在职人数50人。退休人员43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州农业局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656.05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56.05万元;州农业信息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84.83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4.83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州农业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6.0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47.93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60.12万元。
(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万元。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3.2万元。
(五)项目支出8万元。
州农业信息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4.8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8.6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8.17万元。
(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1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州农业局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州农业信息中心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按资金来源安排的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04表)
5、按资金来源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23表)
6、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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