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对全州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承担自治州人民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承担自治州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拟定自治州人民政府立法(议案)年度计划,上报州人民政府审议;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自治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草案的起草、审查、修改工作,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负责贯彻落实自治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立法工作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听证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所属部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征求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意见的工作。
3.负责对自治州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统筹规划、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及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4.负责自治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5.负责组织自治州规范性文件清理、汇编工作;编辑出版自治州单行条例、规范性文件汇编,组织翻译、审定自治州单行条例民族语言文本。
6.指导自治州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负责州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总结交流自治州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依法纠正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7.负责依法审查自治州本级行政执法机关主体资格,依法审查和确认自治州本级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负责全州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协调全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承担自治州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案件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工作;受州政府领导委托,承办涉及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其它诉讼事务。
9.负责自治州本级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研究提出需要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建议。
10.承担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相关职责;组织指导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负责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11.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综合业务科、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
(三)人员编制
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列行政编制6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列工勤编制1名。
二、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我单位2014年决算数收入1001863.47元。
行政运行584907.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0000元,其他收入26956.07元。
2.我单位2014年决算数支出940922.71元。
行政运行611863.4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9059.24元。
3.我单位2014年决算年末结转和结余60940.76元。
行政运行60940.76元。
4.我单位2014年决算三公经费44097.93元。
公务接待费913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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