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昌吉州林业局部门概况及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自治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自治州有关林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州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自治州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2、承担自治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防护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在内的天然林、人工林、次生林、风景林、花卉)的管理培育;组织指导自治州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监测和统计;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公益林保护工程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依法对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组织编制、审核自治州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政执法工作;监督林木、木材的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对自治州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活动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并对征用、占用林地依法进行初审;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管理北塔山、卡拉麦里山、天池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资源资产;组织、指导、协调自治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3、组织指导自治州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平原天然林及河谷次生林的恢复、保护、发展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林木种苗管理工作;指导国有苗圃、林场、森林公园和花卉、风景林自然景点及林业工作站、护林站等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承担自治州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准噶尔南缘防沙治沙、天山北坡河谷次生林的恢复与保护等工程项目。
4、组织、监督、指导自治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级、自治区级、自治州级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5、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自治州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州森林防火工作规划,承担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负责林业案件行政复议工作。指导自治州林业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公安队伍,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查办卡拉麦里山、天池自然保护区、北塔山林区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组织、指导自治州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6、研究提出自治州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审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上报;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自治州各类林业基金的归集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林业工业产品质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7、负责拟订自治州特色林果业基地建设规划,指导林果业生产、管理、加工和销售工作,负责自治州林果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
8、承担自治州北部荒漠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自治州北部荒漠生态区保护和自然生态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自治州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协调地方与山区林场的关系;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宣传工作。
10、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林业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4名,工勤编制3名。部门领导职数核定情况:领导职数核定4名,总工程师1名。
内设科室核定情况:内设机构4个,即:办公室、林业科、资源林政管理科、公益林管理科。科级领导职数6个,科级非领导职数3名。
所属科级事业单位3个: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2名;州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1名。
二、部门年度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62.03万元,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407.15万元,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万元,2130205森林培育7.6万元,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851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65万元,2299901其他支出23.28万元,其他收入101.72万元,其中:福建援疆经费50万元、自治区拨林果业发展专项30万元、公路管理局拨高速公路合作造林经费20.3万元、部门优秀奖励1.1万元、银行存款利息0.32万元。2014年财政收入较2013年增加832.04万元,增加比例257%,主要原因是昌吉州北部荒漠林区森林防火综合治理项目拨款851万元,增加了项目资金投入。
(二)、支出情况:
2014年度支出576.19万元,较上年减少0.67万元,比例1.16%。
1、基本支出408.57万元,2130201行政运行。
2、项目支出167.62万元,其中: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万元,2130205森林培育4.28万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2.5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103.8万元, 2136299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25.76万元,2299901其他支出23.28万元。2014年较2013年支出减少0.67万元,减少比例1.16%,主要是2014年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三)、人员情况:
2014年末在职人员2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6共计45人。
第二部分2014年昌吉州林业局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数0.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决算0.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年末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接待经费决算0.8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林业部门、对口援疆省及兄弟地州考察、调研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上一篇: 2014年昌吉州安全生...
下一篇: 2014年度昌吉州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