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搜本站
搜索
当前页面: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昌吉州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29 18:43:04 来源:昌吉州公安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规定等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cj.gov.cn)查阅。如有疑问请与昌吉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吉市北外环西路13号;邮编:831100;联系电话:530315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昌吉州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利益为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进重要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效。

(一)切实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持续更新各领域政务信息栏目,深化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公安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等宣传阵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年来,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警务)信息1200余条,其中通过昌吉公安微信发布信息1000余条。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年来,州公安局共组织110指挥中心、交警、治安、出入境、刑侦等相关业务警种、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走进直播间节日”和相关媒体合作开展直播24场次,积极回答群众关切问题。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稳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依申请公开签收流转机制,加强答复审查,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2022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务信息内容管理。进一步优化公安机关网上信息公开体系,健全运行政务警务公开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门户网站、新媒体账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核,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昌吉州公安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公安机关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优化细化全局各相关单位在网站、新媒体管理和信息录入、审核、发布等操作细则,持续加强属地管理、条线管理和审核管理,州公安局网站、新媒体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规范化水平再上台阶。

(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指导。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自查和常态考核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的审核制度,定期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矩阵开展自查工作,针对空白链接、不规范的表述等进行专项整改,时刻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7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五整顿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队伍素质有待提升。2023年努力方向主要是:一是持续规范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统筹管理和业务培训,不断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规范管理。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政务新媒体队伍素质,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特此报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