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二十六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
昌吉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
二十六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昌吉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试行)》(昌州环督察[2022]3号)的相关规定,秉持“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备案一个”的原则,昌吉州公安局已完成自治区序号问题二十六项整改任务,公示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昌吉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831100)。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9日,共5天
受理部门:昌吉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投诉电话:0994-2528990
联系地址:昌吉市滨湖镇滨湖二队昌吉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附件:昌吉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表
昌吉州公安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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