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区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按照《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新疆赛区)暨第八届新疆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整体安排,2021年我州将举办第八届新疆创新创业大赛(昌吉赛区)暨第七届昌吉州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为做好大赛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聚焦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重大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创新要素向创新主体集聚,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高水平创新创业、持续深化新动能培育。大赛持续推进创新型领军企业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企业生态圈,强化“强链、补链、延链”,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的有效整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促进我州三大国家级园区打造区域创新高地。
二、赛事安排
本届赛事是在新疆大赛组委会指导下,由州科技局牵头,州财政局、工信局、人社局、金融办联合举办,昌吉国家农业园区、农科星创等有关单位承办,大赛由初赛和总决赛组成,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大赛具体情况,采用线下或线上方式比赛,大赛产生的优胜企业按自治区分配名额晋级自治区行业赛,大赛组织方案见附件。
三、参赛报名
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报名参赛。大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企业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1年7月16日和7月23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本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此次大赛。各县市、园区企业报名参赛情况,将纳入县市、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评价依据。
(二)各县市、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地企业项目的组织报名和资格确认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并实施引导和支持大赛优胜企业的具体激励措施。
(二)各县市、园区科技管理部门依托本地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充分认识本届大赛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踊跃报名参赛,为参赛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建立对企业的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丹何鑫 史晨
联系电话:17767629837 0994-2213917
电子邮箱:3318764510@qq.com
大赛工作QQ群号:613812656
大赛工作钉钉群号:(扫码入群)
大赛报名入口:
附件:第八届新疆创新创业大赛(昌吉赛区)暨
第七届昌吉州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8日
附件:
第八届新疆创新创业大赛(昌吉赛区)暨
第七届昌吉州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一、大赛主题
科技创新,成就大业
二、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昌吉州科技局、州财政局
承办单位: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新疆农科星创科技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州发改委、州宣传部、州工信局、州人社局、州金融办、州工商联、州电视台、昌吉日报
协办单位:昌吉市科技局、阜康市科技局、呼图壁县科技局、玛纳斯县科技局、吉木萨尔县科技局、奇台县科技局、木垒县科技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科技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昌吉州生产力促进服务联盟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
第八届新疆创新创业大赛(昌吉赛区)暨第七届昌吉州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由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共同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办公室设在州科技局工业科。
三、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1年1月1日(含)以后。
5.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参加大赛成长组的企业,须获得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7.前六届大赛的获奖企业可以参加本届比赛,按照排名,满足条件者可推荐入围自治区行业赛。
四、比赛安排
(一)报名参赛阶段(2021年6月—7月)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为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
(二)初选阶段(2021年8月1日—8月5日)
各县市、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报名项目进行确认。
(三)辅导阶段(2021年8月6—8月10日)
大赛组委会对通过初选的参赛企业进行专题辅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辅导结束后,参赛企业根据需要修改完善比赛资料。
(四)比赛阶段(2021年8月10日—8月15日)
比赛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评委以技术专家为主。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大赛具体情况,采用线下或线上方式进行,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组委会将大赛结果向社会公示,并将获奖情况上报自治区科技厅,根据新疆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择优推荐进入自治区行业赛的企业。
五、服务政策
(一)对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符合2021年昌吉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的,近两年具有明确技术创新任务和目标的获奖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二)根据新疆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昌吉州大赛获奖企业将获得参加新疆大赛的推荐资格;入围新疆大赛并获奖的企业,将享受新疆大赛有关支持政策;
(三)获奖企业将获得创业导师在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业培训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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