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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阜康市教育局关于查处 1 起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07-31 11:37:32 来源:阜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近日,阜康市教育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龙翔小区二期门面房存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并收到相关证据材料。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联合执法机制,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地社区及公安机关前往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经查实,宋某、陈某在龙翔小区二期门面房内,违规组织16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该行为已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如下处理:

1、当场向当事人下达《停止违规培训通知书》,责令立即终止所有违规培训活动,清理教学用具;

2、全程监督当事人退还所收学费,保障学生家长合法权益;

3、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详细宣讲"双减" 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违规培训的法律后果。

为切实巩固"双减" 工作成果,阜康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对违规学科类培训的查处力度。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违规培训行为,将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从严处理:责令立即停止办学、全额退还所收费用,并处以 5 万至 10 万元罚款。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如发现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线索,请及时向阜康市教育局举报。让我们携手维护规范有序的教育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公平的教育生态。

监督举报电话:0994-3227507

阜康市教育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