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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昌吉市通报2起寒假期间“隐形变异”违规开展校外培训行为
发布日期: 2024-02-04 17:53:18 来源:昌吉市教育微信公众号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1.昌吉市延安南路天润小区6—3—101室“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2月2日,州、市“双减”工作联合检查组在北京南路街道天润小区6号楼3单元101室发现,该室有1位教师正在给27名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板书及资料为数学学科内容。其租用对门房屋内也发现大量学科类书籍及桌椅,板书及资料为中学数学学科内容,但未发现学生。市“双减”办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双减”政策以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宣传和批评教育。市“双减”工作联合检查组做出以下处理:一是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内容对负责人违规行为进行警告、通报批评;二是已对15名缴费学生家长退还培训费3750元,并上报退费凭证;三是由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公安局、北京南路街道(社区)立即疏散学生,责令停止违规培训,民警对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将相关处理情况报送北京南路街道并持续关注;四是市“双减”办将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做进一步核查处理。

2.昌吉市天润小区11—2—401室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2月2日,昌吉州、市“双减”工作联合检查组在北京南路街道天润小区发现11号楼2单元401室内有16名学生正在上课,板书及学生所带资料为英语,通过询问负责人得知,补习班1月26日开始上课,每天两小时,主要补习八年级英语课程。经询问现场学生,补习班负责人还未收取任何费用。州、市“双减”办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双减”政策以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宣传和批评教育。市“双减”工作联合检查组做出以下处理:一是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内容对负责人违规行为进行警告、通报批评;二是清理现场学习资料以及桌椅板凳并要求补习班负责人确保学生一一安全到家。三是北京南路街道(社区)、派出所将持续关注和走访跟踪。昌吉市“双减”办将持续不断地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防止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蔓延,确保昌吉市校外培训治理取得实效,“双减”工作有序推进。昌吉市“双减”办希望校外培训机构和行业从业人员引以为戒,摒弃侥幸心理,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杜绝隐形变异培训行为。诚邀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主动向相关部门检举,共同维护好昌吉市教育环境,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举报电话:

1.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请拨打市“双减”办(市教育局):0994-2284803

2.艺术类、体育类培训机构请拨打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994-2333908

3.违规发布广告、虚假宣传、哄抬价格、存在超标准时段收取费用等违规行为请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4.科技类培训机构请拨打科技局举报电话:0994-2596748

5.举报邮箱:cjssjb2023@163.com


昌吉市“双减”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