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教育方针、政策,行使教育督导职权;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措施;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负责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的确认;负责教育扶贫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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