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科教文卫类14号建议的答复
妥秀燕代表:
您提出的科教文卫类14号《关于加大乡镇学校课后服务经费补贴,缓解经费不足压力,提升乡镇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2021年秋季开学以来,昌吉州142所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小学校试点开展学生托管服务工作等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教厅〔2019〕82号)规定,以1小时课后服务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00元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2021年12月昌吉州教育局联合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昌吉州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经费收支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昌州教发〔2021〕54号),文件明确了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收费范围和发放标准。“一线教师按照每人每小时不高于50元的标准核定发放,管理、后勤等其它岗位人员按照一线教师50%的标准核定发放”。截至目前各县(市)、学校均建立《课后服务量化考核方案》《课后服务人员劳务报酬发放办法》《课后服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细化收费和发放办法,并通过了教师代表大会审议。142所开展课后托管服务的中小学校均在新疆收费管理系统办理了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网上收费公示。各县市课后服务凸现公益属性,对贫困家庭学生和寄宿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费用。2022年春季各县(市)财政累计拨付177.203万元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2022年昌吉州教育局印发《义务教育学校贯彻“双减”评价工作方案》,为县市、学校贯彻“双减”政策提供有力抓手。“县(市)是否建立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纳入评价工作方案,有力保障了参加课后服务教师的正常劳动报酬。
下一步,州教育局将持续督促各学校将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职称评选和评优选优中,采取满意度评价、问卷调查、展演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乡镇教师工作积极性,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3年5月6日
联系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联 系 人:丁彦坤 电话:0994-233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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