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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工作总结】昌吉州教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1-11-25 10:39:5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2021年以来,昌吉州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抓好有关工作任务落实,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全年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纳入党组中心组、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行政处罚法》等内容,及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的知识储备,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与党建、教育教学、精神文明建设及各类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列入工作计划要点,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和机关、学校绩效考核指标,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

(三)积极为重点工作推进提供法治保障。一是认真学习《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依法依规定督促指导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总体保持平稳有序。二是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覆盖。依据《义务教育法》,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坚持杜绝学生因学习困难或厌学,因贫困、因上学远上学难,失学辍学。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自治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好乡村教师有关政策和待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针对性时效性的指导意见》,以思想政治课为依托,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课程计划,按教学大纲保证计划、教材、教师、课时、考核规范落实。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入挖掘语文、历史等学科中蕴含的法治教育资源,在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治教育,实现学科教学与法治教育同向发力。三是根据《关于开展规章制度、通知、标准等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由我局代州人民政府起草和本部门制发的涉及市场主体活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

(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自评。一是建立完善了从学前教育至研究生阶段家庭贫困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各项资助救助政策。二是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车辆保险、车辆维修、会务培训和印刷等公共服务实行定点采购,机关食堂托管服务、卫生保洁服务、保安服务购买社会公共服务。三是修改完善《州教育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十六字方针”,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四是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和《自治区教育厅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表》,细化制定了《昌吉州教育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明确了发起部门、配合部门、抽查领域、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查时间和抽查计划比例和频次。五是认真做好州长信箱、信访工作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及教育领域的信件、建议、提案。截至目前,州教育局通过各类渠道共收到信访件75件,其中:州长信箱26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45件,自治区信访系统4件,办结率达到100%。

六是对群众、教职工关心的学校招生报名,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先进学校的表彰,特岗教师的招聘,特级教师的评审,正高级教师的推荐在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评比、评审、推荐的标准条件,工作程序,评比、评审、推荐的结果进行公示公开。七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地(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六类”行政权力事项行使层级,认领梳理“六类”行政权力事项在新疆政务服务平台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和监督。一是认真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行使层级、行使主体、实施依据、办理流程、责任事项和依据及追责情形等进行再梳理,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谁起草(执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每年对的现行有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昌吉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在新疆政务服务网和昌吉州政府网站分别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对象、行政执法流程、行政执法权限和行政执法依据和“双随机、一公开”目录清单。四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昌吉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准确、及时公开领导成员、部门职能、内设机构、规范性文件、执行法规条例、行政审批、义务教育招生、高职院校招生、奖助学金和行政执法及对特岗教师的招聘,特级教师的评审,正高级教师的推荐等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成新一任期法律顾问律所公开选聘,组织其参与行政争议解决、行政执法规范、规范性文件审查、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局机关宣传阵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把普法宣传与教育各项工作任务推进紧密结合起来,增强法治宣传针对性、时效性。二是认真开展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利用“法宣在线”开展网络学法活动,积极参加宪法法律知识、保密法律法规答题活动。三是抓好“法治”进机关、进校园活动,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的方法还不多,形式还不够丰富,特别是利用新媒体新技术进行宣传教育方面还需加强。

二是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形式单一,方法不灵活;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2022年工作安排

昌吉州教育局将继续提升教育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州、县两级教育局权责清单,持续开展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研究编制教育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裁量基准。推进更多运用教育标准、“双随机、一公开”、依法监管等方式,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丰富学习宣传的形式,切实把“宪法”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好、宣传好、利用好,提升教育现代化治理能力。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