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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5-02-17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工作总结】昌吉州教育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2024年,州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自治州党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国家、区、州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为昌吉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体系。一是健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组集中学习制度,更新了《州教育局领导干部学法分工安排》,先后组织会前学法2次,领导干部讲法2人次,集中学法4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安排部署相关工作2次,推动学习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二是健全完善推动法治建设重大决策落实工作的机制,及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阶段性法治建设工作措施,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三是督促和指导各县市教育局和各学校加强法治学习,坚持学用结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与当前教育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一是深入简政放权。按照公开、透明、规范原则,依法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法规依据、审批对象、审批内容、审批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监督投诉电话、审批结果公布于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自觉接受社会民众的监督,确保部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动态更新权责清单。根据教育系统区地县三级指导目录,认真比对认领本层级权责事项,形成《昌吉州教育局权责清单事项表》,对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行使层级、行使主体、实施依据、办理流程、责任事项和依据及追责情形等进行再梳理,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州教育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事项21项,其中:新增3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项)、取消0项、调整18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1项、其他权力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1项)调整后,我单位权责清单共有行政权力事项31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5项、其他权利5项。三是依法保障教育公平。严格落实进城务工子女及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的国家政策。针对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再次要求各学校不人为设置门槛,随迁子女只需提供户口本和电子居住证两项材料。进城务工子女及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个无条件”接收。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放宽入学手续,多渠道、多形式地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州就学创设公平的政策环境,切实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利。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增强政府公信力。一是增强行政决策制度化。及时研究调整党组成员分工,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职尽责,全力做好分管领域工作。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核、公开公示,法律顾问积极参加重大行政决策,相关重大行政决策报局党组研究决定。二是严格执行上级决策,不变形不走样。严格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压缩发文、办会次数,非必要不下校、下县市调研。办公室严格把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无漏报、迟报现象;减少常规会议次数。加强政务公开,及时更新《昌吉州教育局政务公开目录》,公开昌吉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领导成员、部门职能、内设机构、规范性文件、执行法规条例、行政审批、义务教育招生、高职院校招生、奖助学金和行政执法及对特岗教师的招聘,特级教师的评审,正高级教师的推荐等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三是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根据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谁起草(执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现行有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废止3件,均上报州司法局审核报备。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州教育局严格落实《自治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法律服务,州教育局机关和各学校在教育教学、综合治理、维稳安保、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教学设备采购等方面更加规范、有序、专业。审查文件、合同时能够做到横向对比,纵向延伸,将合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尽可能的穷尽,使得同类问题能够尽量一个标准执行和提前介入解决各类信访矛盾。二是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督促机关人员加强行政法规的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4名领导、干部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教育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2024年5月自治区教育厅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州教育局组织全州教育系统结合上述文件精神,开展依法行政与依法治校培训,进一步提升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尤其在行政执法方面有了更明确的依据和准绳。牵头完成“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两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开展案卷评查1次。
(五)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宣传。主要以防诈骗、防欺凌、防性侵、防踩踏、防溺水、安全用电、消防安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举办模拟法庭等方式,讲解电信诈骗的套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及危害,引导未成年人辨别违法行为,切实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二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中,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青少年“课前讲法”活动2800余次、主题班会2000余次、法律知识讲座上百场。提高了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校师生和基层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夯实和筑牢了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形成和汇聚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三是持续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隐患排查力度。对流动摊贩和商户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摸排。联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道路环境开展集中整治,规范校园周边摆摊设点、禁止车辆乱停占道。召开校园周边综合整治联席会3次,开展联合检查整治4次,实现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六)全面提升普法工作质效。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各科室(中心)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局机关宣传阵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法治培训、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服务、知识竞赛、以案释法等形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落实。结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月”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机关电子屏幕宣传,把普法宣传与教育各项工作任务推进紧密结合起来,增强法治宣传针对性、时效性。二是推动“法治”进机关、进校园活动,打造全方位学法普法矩阵。始终坚持依法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覆盖;依法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好乡村教师有关政策和待遇。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政策,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课程计划,按教学大纲保证计划、教材、教师、课时、考核规范落实。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治教育,实现学科教学与法治教育同向发力。严格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规范全州各级各类学校228名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聘任管理。深入开展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参与宪法网络学习,进一步了解宪法基础知识,树立宪法基本理念。三是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在“昌吉教育云平台”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发布信息、视频百余条。各学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微信群、QQ群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领域法律法规;利用板报、校园LED大屏、校园广播、橱窗等,张贴宣传海报、标语1.9万条,积极打造校园法治宣传文化阵地,营造浓厚氛围,推动法治教育落地落实。
(七)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为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制度,及时解决信访诉求。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坚持公开常态服务社会公众。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相关要求,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审核发布,全年共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申请3件,为申请人了解教育政策或开展学术研究提供了必要帮助。三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及教育领域的信件、建议、提案。高质量答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1件、政协委员提案25件,见面率、办成率、满意率均为100%。建立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昌吉州教育惠民服务中心作为综合性教育服务窗口功能,做好窗口接待、电话热线、12345便民热线、州长信箱等服务平台工单承接,及时应对教育热点问题,快速解答百姓诉求,全力打通为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有限,参与办案实践少,对于教育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精准,不能正确判断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和程度。
二是开展普法教育的创新性不够,体系还不完备。面向师生开展法治教育的载体不够丰富,形式不够新颖,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
三、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建章立制,全面提升依法治校水平。指导各县市教育局、各学校以章程建设为突破口,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为指导,健全内部管理机构,明晰学校党组织、校长、教代会的关系和职责,完善学校内部规章制度,构建起规范、系统、科学、运行有效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学校依据章程,按照发展规划依法办学,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进一步激发释放办学活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聚焦痛点难点、找准堵点突破点,努力破解有法不会用、有法不管用、有法不敢用等深层次问题,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非法办学、义务教育辍学、师德师风、校园安全、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收费和教育经费保障落实等方面的执法检查,把“软法”变成“硬法”,把纸面的条文变成实用的工具,真正发挥法治定分止争、消除乱象、维护权益、理顺关系、规范行为的作用。
三是丰富活动形式,夯实普法宣传责任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宣传与教育各项工作任务推进紧密结合起来,增强法治宣传针对性、时效性;积极开展“法治进机关”“法治进学校”活动,加强机关、学校法治文化建设,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推动法治教育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作用、举办家长学校,家长法治教育工作站,形成家校共育机制。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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