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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2 11:00:3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31/2020-000012 信息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昌吉州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9-12-12
文  号: 昌州教安发〔2019〕1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自治州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教育局、州直属学校:

现将《自治州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自治州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2.新疆消防学习教育小程序二维码

3.今冬明春火灾工作情况统计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19年12月12

附件1

自治州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自治区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19〕341号)《自治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昌州安办字〔2019〕42号)文件精神,积极防范火灾事故发生,自治州教育局决定在全州教育系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全州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落实区、州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消防基础水平、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强化师生消防意识,确保全州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19年11月30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属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要进一步明确、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二)提升消防安全基础整体水平

1.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各县(市)教育局、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冬春火灾防控期间至少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列出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2.固化重大活动(节日)消防安保机制。进一步总结消防安保经验,并在开展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启动火灾及隐患督查、通报等机制,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3.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即日起,各校要开展“拉网式”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档案馆、机房、电动车充电停放处等重点部位和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卷帘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要重点查处学生违规使用蜡烛、取暖器、“热得快”、充电器等行为,重点确保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加强校内老旧房屋、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

4.各校要协同或提请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排查整治校园周边出租屋、公共娱乐场所等合用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要紧盯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寒假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应急值守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宿舍夜间管理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5.夯实学校消防安全基础。各校要夯实学校消防安全基础,配齐配足灭火器、应急灯、消防栓、消防斧等消防器械,加强日常管理使用,确保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处置。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授课、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

6.各县(市)教育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冬春火灾防控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整治台账和隐患清单,进一步深化消防“七进”工作,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要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督促行业系统单位及时办理消防合法性手续,坚决杜绝先天性隐患。

)突出抓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对校内有高层建筑的学校要重点检查“六个一律”整治措施(对校园建筑发现外墙保温材料保护层破损的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一律要求整改到位;消防车道不畅通的,一律要求打通;登高场地被占用的,一律要求恢复原状;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的,一律要求维修、确保好用;疏散通道被堵塞、封闭、占用的,一律要求打通;燃气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要求维修整改到位)落实到位情况。

2.推进用电用火安全隐患治理。各县)教育局、州直属学校要重点治理用电用火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严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大功率电器等问题,严查学校(单位)未配备专(兼)职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严查学校设计、施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学校建设工程电气设计,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器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严管校内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3.加强易燃易爆危化品管控。加强实验室易燃易爆危化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和防火巡查,确保实验室和实验品储藏室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标志明显、防火间距足够。各校可利用寒假期间,开展一次炉具、烟道的清洗保养和电气消防设施的全面检测。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1 月30日)。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属学校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属学校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组织督查、分析通报,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全国两会结束3月底)。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属学校及时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属学校按照《自治州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请于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冬明春火灾工作情况统计表(二),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州教育局安全科宋涛

联系电话:0994-2343582


附件

今冬明春火灾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填报州直部门:统计时间:2019日至日 填报时间:


召开动员

部署会议

(次)

单位领导带队检查(人次)

检查单位数(个)

发现火灾隐患(处)

督改火灾隐患(处)

相关部门吊销证照(家)

行业系统单位(家)

行业系统投入

整改资金(万)









备注:本表用于自治各部门填报,请于每月23日前报送,数据为自2019年12月至填报当日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