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31/2019-000044 | 信息分类: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5-05 |
| 文 号: | 昌州教安发〔2019〕1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州教育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昌吉州教育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自治州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关键一年,实现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教育系统2019年“抓深化、强重点、促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教厅办〔2019〕69号)和自治州《关于印发〈自治州2019年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安生字〔2019〕7号)要求,在全州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危化品、消防、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武沾清州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局长副组长:杨兴胜州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王海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对全州范围内的学校全部排查一遍,重点针对学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摸排危化品安全风险,加强实验室危化品管控,对学校食堂、实验室进行危化品综合治理。以食堂、教室、图书馆、礼堂、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落实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工作情况。包括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大规模出行安全、社会接送车辆管理、校门口的交通标识、减速设施的设置和乘用电梯安全、水上交通安全等。有电梯的学校要专门检查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到位。确保全州学校重点领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全州教育系统安全形势稳定。
三、排查内容
(一)消防方面
1.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等消防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4.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标志、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配置及定期检查情况;
8.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积极推动在学生公寓、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智慧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依靠科技手段提示电气火灾的防控能力;
9.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保管点设置情况。
(二)实验室危化品方面
1.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药品管理的通知》(新教维稳办〔2016〕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参考指南》(高等学校可参考其执行)的要求,配备危险化学品储存柜。
2.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建立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长效机制,各县市教育局要切实担负起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的职责,进一步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做好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工作。
3.健全制度,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机制和危险化学品专项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进一步改善存放条件,确保使用、储存安全。
4.强化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组织学校分管安全校领导及实验室相关人员,开展险化学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师生危险化学药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
5.严格督查中小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发挥专家查隐患的作用,对所属中小学实验室开展全面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接送学生车辆方面
1.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从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入手,完善道路、车辆、交通标志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进行审查,坚决清退不符合要求的驾驶人,对接送学生车辆、行车路线及道路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并登记备案,严查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力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2.要制订详细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防范预案,切实加大行车前安全排查力度,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做好学生候车、乘车、交接的三段管理,落实好安全责任制。要针对季节特点,积极开展事故逃生和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高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和乘车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切实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动态管控力度,认真落实相关法律规定,保障接送学生车辆优先通行权。积极倡导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司机自觉礼让接送学生车辆,努力营造关爱学生、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步骤
(一)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属学校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二)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各县市教育局对辖区所有学校,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
(三)州教育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县市各学校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不履行自查整改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单位,依法依纪给予学校消防责任人或其它责任人员行政、纪律处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重点安全领域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要结合自身实际,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履行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专题讲座、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消防、交通安全、危化品等安全教育。
(三)强化调度指挥。要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任务细化分解每一名教职工,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统一调度和指挥,建立定期考核、通报、讲评和督导督办等制度,及时研判分析工作进度和安全形势,准确掌握基层工作情况,强力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不落实、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四)按时报送信息。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属学校要将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州教育局安全科:5月10日前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5月25日、7月25日、9月25日、11月25日前报送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进展情况;12月25日前上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治理总结。
联系人:宋涛
联系电话:0994-2343582传真:0994-2343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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