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31/2019-000013 | 信息分类: | 教育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3-01 |
文 号: | 昌州教办发〔2019〕7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做好昌吉州教育系统2019年 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属各学校:
为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免疫预防”功能,加大教育审计工作力度,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自治州教育局2019年工作要点》,结合自治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实际,现就做好昌吉州教育系统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教育内审基础工作
从审计规范、审计质量控制、财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着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做到审计工作延伸到哪里,制度约束规范到哪里。
(一)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组织校长、财务人员学习《审计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内部审计规定,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对加强内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教育内审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教育审计职能,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分管,把教育审计列入重要工作,认真落到实处。
(二)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内审机构。根据教育经费管理体制调整后的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专兼职审计人员(各县市至少有两名以上的专兼职人员),保证教育内审工作的正常运转。组织专兼职审计人员参加审计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二、重点做好几项审计工作
(一)做好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审计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防止国家投入的教育经费流失或用于其他不该开支的项目,保证有限的教育经费真正用在发展教育事业上。重点审计各项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各种补贴、劳务费的发放,会务费、活动费、业务费等开支,有无违纪违规行为,设备购置费和维修费是否按规定列支。
(二)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做到凡“离”必审,对在同一单位任期较长的领导干部可以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尝试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预告制、工作联系制、情况报告制、跟踪落实制、结果公告制等。
(三)做好专项资金审计。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各县市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结合县市实际实施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特岗老师专项经费、内初、内高班专项经费、项目经费等专项审计,深化审计内容,不断改进审计方法,逐步规范核算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对上年和当年审计过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明确职责完善机制
(一)以县为主自主审计。各县市要发扬“依法、求真、严谨、奉献”的审计精神,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州教育局做好州直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县市教育局做好本县市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可结合实际采取内审机构审计、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等方式进行,审计要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及教育扶贫专项资金等内容,原则上内部审计面不低于所属单位的30%。
(二)求真务实讲求实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科学发展观来正确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坚持原则,提高实效。开展文明审计,树立公开、公正、文明、廉洁的审计形象。
(三)严谨细致一丝不苟。把作风建设贯穿到审计业务的全过程,力求做到从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的撰写到审计成果利用,都严谨细致,避免审计风险的发生。
各县市要根据2019年教育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3月底前将审计计划报送州教育局。审计工作结束后要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改进方案,规定时限及时整改。同时将《审计报告》、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及时报送州教育局备案,并在十一月底前上报全年审计工作总结。州教育局对各县市内部审计工作及材料上报情况在全州予以通报。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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