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31/2019-000014 | 信息分类: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3-01 |
| 文 号: | 昌州教党发〔2019〕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州教育局党组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现将《昌吉州教育局党组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党组
2019年3月1日
昌吉州教育局党组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9年昌吉州教育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州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和州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聚焦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牢记“三个一以贯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查处措施棚架、作风漂浮,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做“两面人”、当“两面派”等违纪违规行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自治州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加强政治建设,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强化思想武装上持续用力。坚持边学习边实践,一以贯之、全面系统、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坚决地在思想上认同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组织上服从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坚定地捍卫核心、衷心爱戴核心、绝对忠诚核心,坚定坚决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作为根本政治担当,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自觉。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牢记“四个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的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党性自觉、纪律约束和行为规范。要尊崇党章学习党章,自觉地把党章规定具体地、丰富地、生动地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让党章生威,让纪律和规矩意识生根。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同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作斗争,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坚决抵制、勇于斗争。
(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州教育局党组承担“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持续用力。一以贯之全力监督检查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强化对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和对昌吉州提出的“1+2”三件大事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精准发现和处置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做到“惩”的一手要硬、“治”的一手也要硬。建立健全政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主动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专题教育,同时要坚持上好廉政党课、副职领导上好廉政微党课。加强政治纪律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四)深化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略)
二、加强组织建设,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
(一)履行主体责任。州教育局党组承担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全面监督放在首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当好“施工队长”,必须做到既挂帅又出征,时刻把反分裂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装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亲力亲为,督促班子成员落实监督责任,严禁出现“遥控器”现象;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精准掌握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师德师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自上而下引领和推动党内监督工作落实;要制定操作方便、精准有力的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将主体责任落实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去、落实到维护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各项任务中去、落实到教育教学的日常工作中去、落实到抓班子带队伍改作风正学风的过程中去。要在考核评先、干部奖惩和选拔任用时,把干部在反分裂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现实表现情况作为首要的政治条件,积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教职员工队伍。
(二)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和管理行为,以制度管事、管人、管钱、管权,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禁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先斩后奏、边斩边奏;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如“三重一大”以及涉及招生、干部任用、工程建设项目等,要严格按照组织原则、组织程序议事决策,严禁个人独断专行;严格执行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制实施办法和党组成员向党组报告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严禁暗箱操作,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向干部职员工通报制度;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受理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行风问题,积极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党组成员定期到基层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年专题报告制度,局机关党总支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于6月、12月向州教育局党组、派驻教育局纪检组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考核相结合,从源头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检查与教育教学常规检查等同步进行,专项考核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确保教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局党组每半年听取所属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不少于1次,党组成员每季度专题听取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1次。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组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做到违纪必查、失责必问、处理必严,对教育系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落实总目标不坚决的,敢于处理、敢于问责、敢于曝光典型问题,以强有力的纪律处分和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新防线
(一)深入学习《准则》《条例》。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州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纳入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逐章逐条学习原文,通过全体干部晨学、党支部讨论学、个人自主学以及知识竞赛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不断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根据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点,紧紧抓住“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点项目”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下发文件通知、开展廉政自查、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进一步明确节日纪律,敲警钟、划红线。采取召开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大会、上廉政党课、组织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接受面对面的警示教育,切实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扎实开展第21个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好学党章强党性、廉政专题学习讨论、“纪律知识微考堂”等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意识,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培树先进典型,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用好身边人身边事和典型案例,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重点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活动。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学习教育,强化师德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发挥好“廉政文化”的带动、震慑作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传承好家风、家庭助廉等一系列活动。在昌吉教育微信平台开辟“昌吉教育清风”栏目,充分利用昌吉教育微信平台等媒体,加大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正面宣传,继续加强廉政文化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思想认识和道德素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一)落实监督责任。州教育局党组密切配合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组的工作,牢固树立没有特殊性的思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突出政治监督,推动监督工作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突出监督重点,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总目标落实情况,积极整治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干部勇于担当尽责、积极干事创业保驾护航。
(二)深入开展作风效能整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十要十严禁”、“十改进,十不准”要求,进一步纠正“四风”,特别是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党员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带头转变学风、文风、会风,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干部工作效能督查机制,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建立健全《机关干部效能建设考评机制》,严肃责任追究,坚决遏制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滋生蔓延,严肃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积极治理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拖行为,持续抓好作风建设,确保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展示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三)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突出问题,深入查找“走地下、搞变通、玩规避”等“四风”“四气”隐形变异现象。配合州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开展经常性明查暗访、专项督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利用婚丧嫁娶敛财、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紧盯教学管理、学生辅导、社会服务、以教谋私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加大治理,堵塞漏洞。强化教育教学活动、教辅资料征订、学生知识竞赛、质量抽测、社会活动、评教活动、学生中高考志愿填报、招生录取、职称评审等规范管理,开展诚信课堂、诚信考试、诚信评教、诚信教育活动,引导教师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突出查处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有偿家教、违规招生、接受吃请、学术造假行为、体罚和变相体罚、参与赌博等师德失范问题。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行“零接待”,严肃查处机关干部下基层检查调研工作接受吃请行为,真正使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明底线、知敬畏。
(四)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找准定位、服务大局,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教育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尤其是侵害群众利益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贪腐问题,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以及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强化扶贫资金管理、薄改项目改造、资助资金落实等方面管理,切实纠正教育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结合案件查处中发现的制度缺陷,通过下发检查意见书、监察建议书、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以案促改、促建、促责、促教,堵塞案件多发易发的制度漏洞,确保教育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完善通报曝光机制,把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作为教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环节,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警示震慑的强大态势。
五、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从严落实标本兼治新要求
(一)开展源头治腐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原则,围绕教育、制度、监督、纠风等关键环节,配合教育局纪检组,统筹人事、师训、财务、审计力量,探索制定适合教育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预防腐败的制度方案,健全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风险防控。抓实领导班子和重要岗位风险防控工作,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二)规范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认真办理、及时回告,及时妥善办理上级领导机关转办、交办事项。认真梳理、分类处置信访举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预警、提醒纠正,对重要线索及时配合教育纪检组调查处理,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确保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师不越黄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三)强化监督执纪。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要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函询诫勉,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改进和完善谈话函询工作,督促接受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对隐瞒事实、欺骗组织的,一律依纪依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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