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吉木萨尔县工信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继续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根据工信部的通知,开始申报工信部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已经获得自治区第一、二批和具备第三方评价的自治区第三批绿色制造单位。
二、申报要求。第一、二批自治区级绿色制造的单位和具备第三方评价的第三批自治区级绿色制造单位,联合自治区绿色发展服务机构,按照最新申报标准要求调整自评报告、完成第三方评价工作。
三、加强管理。我州已经获得自治区级以上绿色制造单位在全疆名列首位,各工信局、产业发展局要加强已通过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制造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对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单位,及时向我局报送有关情况。自治区工信厅将进一步强化监督,通过定时检查、不定时抽查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绿色制造名单,对除名的单位向全区进行通报。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各工信局、产业发展局于2019年4月5日前,将推荐文件报送州工信局资源科。第三方评价机构将符合条件单位的自评材料、第三方评价材料一式四份(每册内含刻录光盘)左侧胶装成册,统一报送自治区工信厅节能处。
五、绿色设计产品申报。按照最新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申请产品仅限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并根据标准具体要求,编写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增补申报绿色设计产品。
附件:绿色制造评价报告模板
昌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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