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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新疆区域参赛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5-17 13:27:3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县(市)经信委,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局,昌吉国家高新区产业局,昌吉国家农业园区产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部署,助力“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深入实施,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17]552号)部署,为做好我州参赛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双创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双创”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能、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

二、大赛名称

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三、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

四、参赛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

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工信部大赛官网注册报名,为做好赛事服务,所有参赛项目须同时在新疆大赛官网(http://www.xjmaker.org.cn)注册登记,未注册登记报名的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每个县市、园区推荐或通过选拔赛确定的项目,创客组和企业组分别不少于3个。大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五、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0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

3.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5.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或团队;

2.国内注册不到1年的企业;

3.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4.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

队,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六、奖励激励

(一)赛事奖励

大赛总决赛将在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设置若干奖项;同

时设置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奖。

(二)展览展示

获奖项目优先参加与大赛相关的各种展览展示及推广

活动,并在大赛官网上展示宣传。

(三)政策激励

1.参加各种展览展示及推广活动。在区内知名媒体、中小企业宣传渠道、“创客中国”新疆平台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

2.向大赛合作的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进行投

融对接,争取投资支持。

3.向区内各银行机构推荐,争取贷款支持。

4.入驻区内小微创业基地,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

5.获奖项目转化可享受创业导师、投资、管理和技术专家免费辅导和培训。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园区经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负责活

动的宣传动员、组织项目报名及后续赛事的联系协调等工作。围绕大赛主旨,精心组织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积极参与大赛,认真做好优秀项目的发掘和推荐工作。

(二)各县市、园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参赛的

优秀项目要积极提供技术咨询,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重点帮助解决创新创业和发展中的产融对接问题。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昌吉州经信委企业指导科

王 婷 2339406 13394961818 1604500436@qq.com

孙 超 2339406 15199379201 349018875@qq.com

昌吉州中小企业发展局

刘菲菲 816001018709056510 715030704@qq.com

附件:赛事联络人员信息表

昌吉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