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昌吉州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2018年自治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新化产领1号)及全国和自治区钢铁煤炭煤电化解过剩产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现将昌吉州新疆闽新钢铁(集团)闽航特钢有限责任公司化解炼铁产能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8月30日-9月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州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经信委产业发展科)反映情况。
联系人:葛文琳 联系方式:0994-2342133 15909057339
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54号州人民政府综合楼420室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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