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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治区绿色园区创建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3 11:43:2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15/2018-000050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昌吉州经信委 发文日期: 2018-04-13
文  号: 昌州经信〔2018〕5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开展自治区绿色园区创建工作的紧急通知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吉木萨尔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要求,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工业领域绿色转型,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新经信环资〔2016〕621号,以下简称《通知》),自治区经信委组织开展第二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工作。根据今年自治州《政府工作报告》,创建绿色园区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绿色园区是突出绿色理念和要求的生产企业和基础设施集聚的平台,侧重于园区内工厂之间的统筹管理和协同链接。推动园区绿色化,要在园区规划、空间布局、产业链设计、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方面贯彻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理念,从而实现具备布局集聚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等特色的绿色园区。从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中选择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园区,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水平,推动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在园区层级加强余热余压废热资源的回收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建设园区智能微电网,促进园区内企业废物资源交换利用,补全完善园区内产业的绿色链条,推进园区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发绿色产品、主导产业创建绿色工厂,龙头企业建设绿色供应链,实现园区整体的绿色发展。

二、申报、评审程序及时间要求

请你们对照相关标准或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成立领导小组,编制“自评价报告”(见附件),向州经信委进行申报。我委对自评价报告进行初审、上报,自治区经信委将与各行业管理部门、园区管理部门进行复审。通过评审的单位列入自治区第二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具体事宜请与州经信委资源科联系。

各单位应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一式三份)及申报单位自评价材料(于左侧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含电子版PDF格式光盘)报州经信委资源科。

三、有关激励政策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推进绿色发展”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是今后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州党委、人民政府将落实新发展理念作为各项工作的核心内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创建两家绿色园区作为“坚持绿色发展,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工作任务之一。州经信委将绿色园区创建工作列入你们今年绩效考核指标,请你们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绿色园区创建工作。没有完成绿色园区创建的,州经信委将在项目、优惠政策、资金扶持等方面予以限制。

(二)大力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自治区经信委将从列入第二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中,遴选优秀示范单位按照工信部要求开展第三方评价工作后,向工信部推荐作为自治区第三批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单位。列入自治区第二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的单位所实施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自治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支持。优先支持符合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申请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信贷项目。符合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绿色制造系统集成、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申报要求的,优先向工信部推荐。创建绿色园区的,在资金上给以重点支持。


昌吉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

联系人 计新科 18997561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