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局
搜本站
搜索
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0-12 19:22:2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自查工作的通知

呼图壁县、阜康市、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复查工作的通知》(新经信传[2017]40号)的相关要求,请各县(市)严格按照此文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并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以备查验。各县(市)自查工作完成后形成自查报告,于2017年10月16日前报至自治州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经信委产业发展科)。

州级复查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复查工作的通知》(新经信传[2017]40号)

自治州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经信委代章)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