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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州园区开展非公企业党建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19 17:34:0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自治州新兴组织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园区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充分发挥园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党的建设与园区发展共谋、共议、共建、共享,以园区党建促非公企业党建整体提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开展调查摸底。把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管理深入融合,对园区内有实体、有人员、有经营活动的非公企业进行摸查,建立电子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园区未建立党组织的,做到“五清”,经营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负责人情况清、未建党组织原因清。

2、理顺工作机制。各园区要成立综合党委(企业党委),督促指导园区内非公企业采取片区联建、同业共建、龙头企业带建等方式,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按照地方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新兴组织党工委统筹负责、园区党工委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3、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园区党工委负责督促指导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组建,把单独组建摆在优先位置,做到应建尽建,加强对辖区园区新建党组织跟踪指导服务。年末,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

4、充实党务力量。加强园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把党务人才纳入园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高校开展培训。新兴组织党组织书记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5、丰富载体形式。创新“党群联动”等方法,建立与企业经营管理者“会面、约见、恳谈”等协商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党组织的了解和认可度,扩大党的影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提升党组织和党员在非公企业影响力。

二、工作要求

1、各园区请于6月底前建立完成本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台账,并对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情况,要做到经营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负责人情况清、未建党组织原因清的“五个清”,登记在册,实行动态管理。

2、各园区要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目标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在工作中可以借鉴国有、集体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要按照“业主欢迎、企业需要、党员高兴”的原则,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党组织的活动,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及时总结,探索开展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树立可供学习借鉴的样本。

3、各园区要及时总结抓非公党建的好经验、好做法,自治州园区办将适时会同自治州新兴组织工作办公室开展调研工作,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

联系人: 银学智 王亚琴

电话:0994-2342963

电子邮箱:1575667374@qq.com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