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阜康市、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国家取缔“地条钢”专项督查组将来我州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5月17日至18日,时间两天。
二、督查方式
采取现场督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督查重点
(一)取缔“地条钢”产能的工作部署情况。重点督查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行为的工作组织情况,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清晰、监督职责不到位等问题。
(二)“地条钢”产能摸底排查工作落实情况。重点督查是否按要求完成全面摸底排查,是否设立打击“地条钢”举报电话,是否对举报的“地条钢”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是否按要求上报排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情况。
(三)“地条钢”处置工作进展。重点督查是否已按照“四个彻底”的要求对排查发现的“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即彻底拆除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掉除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是否存在“以停代关”的情况,是否存在假借铸造等名义逃避取缔的行为;没有拆除到位的企业,是否已经采取断水、断电、封存设备等停产措施,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处置计划;对中频炉设备流向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地条钢”生产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情况。
(四)违规新增产能情况。重点督查是否存在拆除中(工)频炉后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等冶炼装备情况,是否存在将中频炉产能作为置换产能的情况。
四、要求
(一)州经信委做好全程协调联络工作,并准备全州汇报材料(课件汇报)。
(二)呼图壁县、阜康市、吉木萨尔县按照督查日程安排,做好督查点介绍、督查线路、座谈汇报(课件汇报)、档案资料、食宿等工作。
(三)州接待处安排一辆考斯特车于5月17日上午10:00在州政府州长楼前等候,做好全程服务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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