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15/2017-000027 | 信息分类: | 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经信委 | 发文日期: | 2017-04-28 |
| 文 号: | 昌州经信〔2017〕7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做好2017年自治区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各县(市)经信委、财政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局、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经信委《关于印发2017年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经信电子〔2017〕13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建〔2008〕11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自治州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信息产业类
1.基础电子
电子材料及产业链延伸产品。支持电子级多晶硅、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封装工艺;锂离子电池、光伏等行业关键电子材料;大尺寸蓝宝石晶体及晶片加工;高性能敏感材料及传感器产品;电解电容器、高精度CNC配件加工等铝电子材料产业链延伸。
2.智能硬件和应用电子
支持可穿戴、车载、家居、医疗健康、无人机、安检设备等智能硬件产品研发;毫米波与太赫兹安检安防设备生产及应用示范;窄带物联网技术在工业、安防等领域应用示范。
3.劳动密集型电子产品制造
支持南疆地区劳动密集型电子产品加工、组装。
4.多语种软件和信息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支持面向移动智能终端的多语种应用软件的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多语种语音、语义智能识别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5.基于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的软件研发及产业化
支持面向工业领域的生产制造、现代物流、节能环保、大宗工业品交易等环节的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研发及示范;支持基于云计算的信息技术运维平台开发与应用;支持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的快捷、便民信息技术服务新模式应用示范。
6.网络和信息技术安全开发与应用
支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容灾备份信息技术运维平台开发与应用;支持面向安全可控的新一代互联网典型应用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基于国产密码的工业控制系统集成开发与应用等工控系统信息安全防护应用示范。
(二)两化融合类
7.两化深度融合应用示范
实施“互联网+工业”行动和“两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支持工业企业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应用示范;支持工业品溯源、监管及工业电商服务平台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是在我州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二)两化融合类项目申报单位为非信息技术企业的(即申报单位是信息化应用单位),应与新疆本地一家信息技术企业联合申报,由该信息技术企业提供项目的信息化建设服务。信息技术企业必须通过《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能力评估》。优先支持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级)两化融合贯标企业。
(三)产业类项目企业自有资金须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两化融合类项目企业自有资金须超过项目总投资的90%。
(四)优先支持2016年9月至2017年11月完成的项目。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
1.申报主体为各级政府及其附属部门、事业单位。
2.前期已获得专项资金支持,但项目未通过验收的承担单位所申报的项目(重大项目除外)。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的准备
1.下载项目可行性报告格式。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别,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xjeic.gov.cn)“通知通告”《关于印发2017年度自治区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下载附件《新疆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和《可行性报告》格式文件,按“编写内容说明”编制。
2.形成纸质稿和电子稿的项目可行性报告
(二)申报时间
各县市、园区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查、筛选推荐,汇总后联合行文,于5月15日前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至州经信委和财政局。同时,各申报单位要通过自治区经信委网站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只在申报期限内开放。(申报路径:www.xjeic.gov.cn——>网上办事——>项目申报——>自治区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超过截止时间未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的,均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州经信委信息化推进科 张婷
联系电话:0994-2349033
联系人:州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魏雨芳
联系电话:0994-2517153
昌吉州经信委 昌吉州财政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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