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绿色制造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15/2016-000019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经信委 | 发文日期: | 2016-08-03 |
| 文 号: | 昌州经信〔2016〕15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报送绿色制造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昌吉市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的理念,带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制造业加快实现绿色转型升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拟选取若干城市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工作。自治区经信委选定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和昌吉州人民政府开展此项工作,现将“申报指南”和“指标要求”转发给你委,请你委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联系人:自治州经信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计新科 18997561089
附件:自治区经信委《关于报送绿色制造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函》
昌吉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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