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奖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30/2016-000016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经信委 | 发文日期: | 2016-05-03 | 
| 文 号: | 昌州经信〔2016〕9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奖的通知 | ||
各县市商经委、准东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局:
自治区经信委下发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奖的通知》(新经信科装〔2016〕154号)决定开展“2016年度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奖”评审工作,为做好我州组织申报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奖励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6年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人员奖,时间从2014年4月15日至2015年10月15日期间通过自治区级(及以上)新产品鉴定,且未获得过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有功人员奖励的产品。
二、按照申报要求、评审条件,组织有关企业填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奖申报表》并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2份,并附电子文档(含汇总表)于2016年5月15日报昌吉州经信委科技与装备科。
联系人:马合沙提
电 话:0994-2353785
邮 箱:614716502@qq.com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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