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津贴“免申即享”试点工作办理流程
为全面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切实提升高龄老年人幸福感,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决定全州开展高龄津贴“免申即享”试点工作。
2025年4月起,推行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坚持个人申请和主动服务相结合原则”调整优化为“主动发放、免申即享”,老年人到龄当月直接享受高龄津贴。村(社区)根据高龄系统提前推送的数据信息,对辖区内高龄老年人生存状态等信息进行核实后提交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在高龄系统内复核无误后生成拟发放名单提交县(市)民政局,县(市)民政局在高龄系统内审核发放人数、发放金额等信息后,通过高龄系统将汇总后的拟发放名单直接推送至财政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系统),由县(市)财政局审核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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