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厚德老年医院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 法人登记的批复
索 引 号: | CJZ028/2020-000015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22 |
文 号: | 昌州民函字〔2020〕5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昌吉州厚德老年医院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 法人登记的批复 |
昌吉州厚德老年医院发起人:
你们提交的《昌吉州厚德老年医院》法人登记申报材料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符合登记条件。2020年4月15日经我局行政会议研究,同意昌吉州厚德老年医院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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