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林学会申请注销的批复
索 引 号: | CJZ028/2020-000018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22 |
文 号: | 昌州民字〔2020〕1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林学会申请注销的批复 |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学会:
你协会《关于注销昌吉回族自治州林学会的申请》收悉。经审查,注销资料齐全,申报程序合法。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十九条、二十一条规定,2020年4月15日经我局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昌吉回族自治州林学会注销(登记证号:110018)。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学会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取消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协会法定代表人资格一并解除,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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