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举报设立举报电话的通知
为严厉查处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昌吉州民政局现设立举报电话,接收对以“中国”“中华”“全国”“新疆”等名义在昌吉州地域内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举报。举报人投诉举报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的规定,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指: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2.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3.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
二、为了利于及时对上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须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三、提倡实名举报,州民政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州民政局举报电话为:0994—2356685,欢迎社会公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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