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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吉州志愿服务联合会申请成立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6-02 10:19:5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8/2020-000026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6-02
文  号: 昌州民函字〔2020〕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昌吉州志愿服务联合会申请成立的批复

昌吉州志愿服务联合会发起人:

你们提交《关于成立昌吉州志愿服务联合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申报程序合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有关规定,20206月2经我局行政会议研究,同意成立昌吉州志愿服务联合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宣传部。

昌吉州志愿服务联合会应于本批复下达之日起60日内召开会员大会,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章程,选举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产生执行机构。会后30日内携相关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法人登记证书颁发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

昌吉州志愿服务联合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管理,举办重大活动事项应提前20日向我局报备。昌吉州志愿服务联合会要充分发挥为会员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为促进昌吉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的贡献。

昌吉州志愿服务联合会要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昌吉州志愿服务联合会的健康发展。

昌吉州志愿服务联合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检资料

昌吉州志愿服务联合会的印章样式、银行账户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20206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