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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关爱保护和救助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6 15:28:2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8/2017-000084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7-12-26
文  号: 昌州民函字[2017 ]16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关爱保护和救助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州党办、政办《转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党办电〔2017〕5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关爱保护和救助工作的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昌吉州民政局

                                                                                                         2017年12月26日





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关爱保护和救助工作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州党办、政办《转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  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党办电〔2017〕5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关爱保护和救助工作,现结合昌吉州实际 制定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关爱保护和救助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及时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逐户排查、了解他们的困难疾苦和需求,逐一落实帮扶措施,切实保障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切实把关心、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统筹做好“两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突击抓好全面排查工作,进一步做好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其他人员要建立一人一表建档立卡,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台账。同时,突击抓好制定措施和落实责任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2018年1月至2017年3月1日)全力抓好跟踪督查和落实工作。各县市民政局要在县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牵头职责,解决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关爱保护和救助工作系列实际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关爱保护和救助工作的成效。

三、工作内容

(一)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各县市要认真做好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的排查建档工作,是做好关爱服务的前提和基础。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牵头,联合扶贫、教育、公安、妇联、老龄、残联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要求,对辖区内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排查,彻底查清人员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做到不漏一村(社区)、不漏一户、不少一人、不留死角。

(二)加强空巢老人综合保障。各县市要依据社会保障制度和规定,凡生活有困难的,一律实行“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切实保障空巢老人和基本生活。加大对敬老院和农村幸福院的投入力度和运营保障,满足空巢老人日间照料和文化娱乐等方面需求。依托我州各地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村卫生院三级医疗卫生网络,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普惠优势,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医养融合的发展,不断提高空巢老人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水平。在节假日持续开展 “领孤老回家过节活动”,并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将社会福利机构打造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会主义道德示范基地、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三)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综合保障。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和救助工作政策。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基础教育保障、监护责任保障、福利服务保障、关爱保护保障等制度。建立健全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县市要建立政府领导,民政局、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教育局、司法局、人社局、卫计局、公安局、工会、残联、住建局、关工委、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实和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帮扶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制度,确保每户都有人联系有人管,“一对一”与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结成爱心帮扶“对子”,落实联系帮扶责任,定期进行走访,了解帮扶对象思想状况、生活状况、家庭情况的动态变化。村(社区)组织要具体落实联系帮扶制度,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和留守子女监护以及困境儿童关爱等情况,督促留守儿童家长和困境儿童赡养人履行法定义务,帮助解决帮扶对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教育管理、卫生保健、人身安全及摸底调查等工作。每一户缺乏直系亲属照顾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都要落实一名村(社区)干部直接联系,定期走访。

(四) 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等政策法规,认真落实《昌吉州民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 做好严寒季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专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服务;确保他们有饭吃,有暖衣,有避寒场所;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有效运转。县市民政局、救助站要安排专人到街头巡查,及时将流浪乞讨人员劝带到救助管理站。特别对于痴、呆、傻、精神病人及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半民事行为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务必开展好主动性救助工作,对于这类人群的救助,要讲究实效,防止冻死、冻坏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县市民政局要高度重视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关爱保护和救助工作,深刻认识做好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关爱保护和救助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民政局要充分运用墙报、宣传专栏、标语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关爱保护和救助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关心关爱的良社会氛围。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县市民政局要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关爱保护和救助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坚决抓好整改。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措施不严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做到严厉督导,严肃问责。

(四)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关爱保护和救助工作内容多、任务重、涉及面广,民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大力支持,多向党政领导请示汇报,让领导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尤其是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并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报告,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与教育、财政、扶贫、卫计、公安、人社、妇女、共青团、老龄、残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会商研究、协同推进,充分利用好各部门资源,落实相关项目、资金,健全完善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关爱保护和救助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