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民政局关于2023年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昌吉州民政局关于2023年州本级福利彩票
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综〔2021〕14号)等规定,现将昌吉州民政局2023年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关于拨付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财州财社〔2023〕42号),2023年州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571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儿童福利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469万元)
安排州本级福彩公益金469万元用于补助7县市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其中:玛纳斯县70万元、呼图壁42万元、昌吉市84万元、阜康市56万元、吉木萨尔县56万元、奇台县98万元、木垒县63万元。
聚焦“一老一小”“一困一残”和低收入人群等特殊困难群体所急所需所盼,通过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定期开展低收入人口走访摸排、特殊群体入户探访和组织志愿服务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二)儿童福利项目(102万元)
安排州本级福彩公益金102万元用于补助昌吉市儿童福利院设施设备配置项目。
用于儿童房间日常用品购置,教室、康复活动室等设施设备配备。将从根本上提升和改善儿童居住环境,提高社会福利服务水平,为儿童的基本生活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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