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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4 17:29:1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8/2019-000014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5-24
文  号: 昌州民字〔2019〕4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自治州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自治州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

专项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民政局、党委统战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民发〔201949号)和民政部等部委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州民政局等11部门制定《自治州关于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市)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专项摸排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和自治州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附件:《自治州关于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方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统战部




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19521


自治州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就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有效治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规范安葬和公墓管理,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民发〔201949号)和民政部等部委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州民政局、党委统战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联合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就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专项摸排,基本掌握滥占耕地林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情况,进一步巩固公墓管理及殡葬服务市场整治成果,推动源头治理,补齐民生短板,落实监管责任,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建立健全专项摸排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周密部署实施,严格落实专项摸排任务要求。

(二)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对于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做到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稳步推进,讲究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做到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做好风险评估。

(三)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围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摸排,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台帐,研究整治措施。针对殡葬管理服务市场收费乱象多、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的问题,要扭住不放,真抓实治,抓出成效,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摸排范围

(一)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违法违规私建的住宅式骨灰(遗体)安放(葬)建筑。

(二)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其他违法违规私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及建立或恢复的宗族墓地。(对大墓的认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殡葬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关于遗体单穴人均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双人均合葬占地不超过8平方米的规定)。

(三)对2018年自治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特别是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未经批准公益性公墓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各类公墓设施内建造超规定标准墓位及其附属构筑物,墓位出售实施价格欺诈、垄断牟取暴利,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违规经营、乱收费,农村公益性公墓墓地违规对外销售牟利,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开展安葬服务从事营利活动等违法违规问题。

  (四)殡葬领域其他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投诉举报久拖不决的问题。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94月中旬)

各县(市)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制定下发本县(市)专项摸排工作方案,明确和细化摸排范围、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加强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摸排工作。  

(二)全面摸底排查。20194月下旬至5月)

各县(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围绕本县(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及整治工作,各县(市)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地开展检查督导,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自查和检查表见附表)。

(三)开展随机检查督导。20196月)

州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指导检查组,对县(市)专项摸排情况进行调研指导评估。对摸排工作不全面、不扎实、方法不适当影响摸排结果的,及时提出改进的建议。对县(市)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各地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摸排工作组织实施,并层层加强复查核实,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可靠。

五、职责分工

  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牵头做好专项摸排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去年专项整治回头看等工作,提高殡葬服务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统战部门要负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擅自建立遗体安葬设施从事营利活动情况。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制定殡葬服务价格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并协助做好违建墓主信息查询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协同摸排违法占地建造用于骨灰、遗体安葬(放)的建设物、构筑物,以及违反规划建设公墓设施等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城市公园及其他公共绿地违规建墓等情况的摸排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要协同摸排破坏生态环境修坟建墓情况。农业农村部门要协助相关部门摸排违法占用耕地修坟建墓情况。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部门要负责摸排旅游景区内违法建墓情况,摸排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规建墓情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摸排检查殡葬领域价格违法情况、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情况。林业和草原部门要摸排毁坏林地、草原违法违规建墓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事件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此次专项摸排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从严从实抓好摸排工作。要提请成立党委和政府领导挂帅的专项摸排工作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工作组及群众性社会组织作用,依靠和发动群众,丰富手段措施,掌握真实情况。

(二)多措并施,确保摸排实效。各县(市)要做深做细做实排查摸底,通过严格自查、交互检查、专项检查、层层核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摸清违法违规建墓情况,要采取多种手段,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要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帐,对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大墓活人墓、规模大小、是否处于法律法规禁止区域、是否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建并石化硬化、是否为应当火化遗体土葬的、破坏耕地植被程度、建造时当地是否已有公益性安葬设施、户主是否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等情况,都要认真仔细加以区分登记,为下步分类整治奠定坚实基础。对公墓设施内的超标准墓位,特别是2018年专项整治后仍新建的,要责令公墓单位立即予以拆除;对其他仍未整改到位的,要倒排时限、压实责任、责令务必近期完成,严禁久拖不决、整而不治、治而无果。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对违法行为,要立查立改,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调,及时报送情况。涉及专项整治的各级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及时沟通,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摸排工作。

1.县(市)党委统战、发展和改革等相关部门于2019520日前,按照有关分工,将专项摸排情况总结和报表(含附件123)送达同级民政部门,同时上报上一级各业务主管部门。

2.各县(市)民政局于520日前,将收集整理本县(市)专项摸排情况总结和报表(含附件123)通过电子和书面(签字盖章)两种形式上报州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3.请州党委统战部等10部门于522日前,将本系统内摸排情况总结和报表(含附件123)通报州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各县(市)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摸排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情管控,不主动宣传,但要注意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误读和不必要疑虑,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对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为专项摸排和殡葬改革工作营造健康舆论氛围。

专项摸排期间,州民政局设立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联系电话0994-2343070/2348501(传真),邮箱978021872@qq.com,并建立专项摸排工作定期通报制度,遇到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确保摸排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