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搜本站
搜索
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2018年昌吉州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9 17:26:4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8/2018-000024 信息分类: 社会福利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8-04-09
文  号: 昌州民字〔2018〕3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2018年昌吉州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积极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州安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州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2018年昌吉州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吉州民政局

2018年4月8


2018年昌吉州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实现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为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新安〔2018〕2号)精神,全面完成2018年自治州民政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根据《2018年自治州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州民政局决定在全州民政系统集中开展贯穿全年的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特别是自治区党委陈全国书记对昌吉州提出的“1+2”三件大事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要环节,严控安全风险,严治事故隐患,严打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任务

根据民政福利机构行业特点,紧盯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一)重点治理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器材配备不齐、灭火器失效、消防警示标志不全、乱拉乱接电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值班巡查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二)治理线路老化、木质结构住房、消防通道狭窄、无监控设备、没有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未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等问题。

(三)对非法经营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机构,要坚决责令整顿或关闭取缔。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昌吉州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

组  长:尹洪涛 州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效文 州民政局副局长

        马  军 州民政局副局长

        黄小谷 州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 闫向荣 州民政局调研员

        刘天柱 州民政局副调研员

        马生和 州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钱俊和 州民政局救灾科科长

        张  蕾 州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负责人

        卢  华 州民政局低保科负责人

        米海霞 州民政局优抚安置科负责人

        陈  冲 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负责人

        马伟业 州福彩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救灾救济科,办公室主任由王效文兼任。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底前)。

按照自治州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逐月分解专项治理计划表,明确工作目标,分解重点任务,细化整治内容,统筹进度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于3月31日前将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逐月分解专项治理计划表报送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至11月)。

1.严格按照专项治理重点任务,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尤其要紧盯问题隐患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要依法严格落实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措施。

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建立台帐,逐项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期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积极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州民政局每季度开展一次社会福利机构专项治理综合督查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州、县市民政局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整体情况进行全面回顾,认真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积极进行推广。

5月25日、7月25日、9月25日、11月25日报送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小结(包括进展情况、突出问题和取得的成效等)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月25日报送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包括统计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对于推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防控的重要作用,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以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大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大提升。

(二)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把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始终,逐月分解落实专项治理任务,以月促年,统筹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摸清实情,治实问题。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分析制度,每月收集梳理、研究分析专项治理情况,找准问题,摸清问题底数,查清重大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整改防范措施,确保各项隐患治理到位,风险防控到位。

(四)强化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宣传专项治理行动的典型经验、有效做法;同时,对反面典型进行曝光,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从严监管,严肃问责。要把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安全监管执法紧密结合,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五个一批”要求,倒逼福利机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依据《昌吉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进行问责,因履职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进行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不能保证安全生产以及发生事故的单位,在依法顶格处罚的同时,从严从重对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严肃问责。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2343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