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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5 11:07:2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8/2017-000027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7-05-25
文  号: 昌州民字〔2017〕7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学习贯彻《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民政局:

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作出全面部署。近期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下发通知,就民政系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学习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乡镇政府自身建设的内在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基层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要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方向,强化服务功能,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有效提升乡镇政府服务水平。乡镇党委要发挥领导作用,支持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要重视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关心乡镇干部工作生活。”这为加强基层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指明了方向。当前,新疆正处在发展稳定两个“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提高基层政府服务群众的能力、改善民生,是关乎稳疆安疆兴疆的战略性问题,是贯彻党中央治疆方略、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迫切需要。各县市要紧紧围绕总目标,学习领会好《意见》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推进《意见》贯彻落实。

二、深入贯彻落实《意见》部署要求

各县市要在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率先把《意见》确定的分工任务落到实处。

(一)推进乡镇民政服务能力建设。一是要根据乡镇政府“三定”规定和民政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抓民政工作的职责。各县市民政局要协助乡镇政府及时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工作职责清单。二是强化乡镇民政工作在防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权益维护和养老、扶贫、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服务职能。三是依法扩大乡镇政府民政事业管理权限,重点扩大乡镇政府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优抚安置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增大乡镇政府对困难群体的服务范围。四是加强乡镇民政干部的力量配备和培训力度,着力推动基层党委、政府科学整合人力资源,充实乡镇民政工作力量,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服务理念,提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工作能力。

(二)深化乡镇治理体制创新。一是要厘清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边界,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二是要加强乡镇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创新应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乡镇政府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三是要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在乡镇开展服务,规范社会组织承接乡镇政府的购买服务,科学制定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探索购买社会工作岗位和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等,采取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做好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着力实现从“以钱养人”向“以钱养事”转变。四是要关心和支持本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提供服务中的作用。

三、加强贯彻落实《意见》的组织保障

各县市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意见》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扎实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一)强化部署推动。自治区民政厅已将贯彻落实《意见》纳入《2017年自治区民政工作要点》,并牵头代拟了《实施意见》,待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各地执行。各县市要通过学习贯彻《意见》(包括自治区将要下发的《实施意见》), 大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完善组织机制。各县市要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凝聚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整体合力。要建立健全民政系统上下联动机制和民政部门内部协调推进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帮助乡镇政府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深化典型示范。从实际出发,分层次、多形式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各县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及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要进行大力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四)确保工作进度。各县市要将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意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科学安排,统筹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要细化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确定改革重点、优先顺序和时间表,采取有力措施,抓落实、见成效。

(五)加强检查评估。各县市要建立完善对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综合评估机制,实现对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全过程的跟踪评估,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和检查评估情况。

各县市要将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意见》情况及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州民政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