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28/2015-000044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5-07-01 |
文 号: | 昌州社党工字〔2015〕0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州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六个好” 党组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州直各社会组织党总支,各社会组织:
现将《昌吉州社会组织深入开展 “六个好”党组织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年内将对“六个好”党组织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对创建合格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进行授牌表彰。
中共昌吉州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
昌吉州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六个好”党组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州党委全委(扩大)会议和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社会服务为中心,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为重点,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决定在全州社会组织中继续深入开展“六个好”党组织创建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壮大党员队伍,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阵地建设力度,完善服务体系,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六个好”创建活动,在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中,培育和确定一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创新示范点和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整体工作水平。
昌吉州社会组织“六个好”党组织标准:
(一)领导班子好:党组织班子健全、团结,凝聚力强,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党组织负责人政治素质高,党建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能较好地与所在社会组织沟通协作。
(二)党员队伍好:党员都能亮明身份,理想信念坚定,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参加党的活动,能够成为思想方面的先进、业务方面的骨干,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工作机制好:党员发展和教育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等各方面制度健全完善、落实到位、运行规范,跨支部党员得到有效管理;监督约束机制有力,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活动成效好: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紧贴业务工作开展党的活动,有切近实际、特色鲜明的服务载体,有效服务社会组织中心任务和会员职工群众,引领社会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作用。
(五)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及所在社会组织能够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社会影响好,公信度高,赢得会员单位和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六)阵地建设好:社会组织负责人支持党建工作,党建工作经费稳定、充足,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
三、创建工作
(一)第一阶段:布置安排,确定创建示范点(5月份)
各县(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州直各社会组织党总支、各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地本系统的创建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明确创建责任,对所属社会组织进行工作部署,动员社会组织进行积极创建申报,在充实调研、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六个好”创建示范点。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原则上确定2-3个示范点,木垒县、州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1-2个示范点。
(二)第二阶段:制定方案,集中组织实施(6-8月份)
选派懂业务,热情高党建工作指导员深入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对照检查,认真查找工作的薄环节,通过与业主沟通,与党员群众座谈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提出创建活动的具体方案,制定工作步骤和创建计划,要根据方案进行组织实施,强化创建措施,对照创建标准,逐一落实。在创建过程中,各县(市)、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基层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的指导,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
(三)第三阶段:初步验收,巩固成果(9月份)
通过集中组织实施,示范点创建工作要初见模式,组织能力明显提高,工作水平显著提升,阵地建设鲜明有力,党组织在社会组织的各项工作中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各县(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州直各社会组织党总支、各党支部认真对照创建标准进行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正式验收。
(四)第四阶段:考核验收,授牌表彰(10月份)
州社会组织党工委对“六个好”党组织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对创建合格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进行授牌表彰,组织社会组织进行学习观摩。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各负其责。为切实抓好创建“六个好”党组织活动,各县(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州直各社会组织党总支、各党支部要成立创建“六个好”党组织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把创建的具体任务进行分解,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齐抓共管创建工作格局。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县(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州直各社会组织党总支、各党支部要把创建活动纳入本部门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六个好”基层党组织活动扎实开展,落到实处。要把各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纳入创建“六个好”基层党组织活动之中,不断丰富创建内容,拓展创建载体,完善创建措施。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实效。
(三)加强督查,全面开展。各县(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州直各社会组织党总支、各支部要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实际困难。要多渠道解决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关心党务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教育和引导业主支持党建工作,督促社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和场所。要积极宣传推广新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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