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66/2020-000002 | 信息分类: | 扶贫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4-07 |
文 号: | 昌州扶贫〔2020〕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印发《自治州扶贫系统巩固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自治州扶贫系统巩固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和自治州脱贫攻坚总体安排,持续巩固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自治州扶贫办制定了《自治州扶贫系统巩固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4月4日
自治州扶贫系统巩固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扶贫系统巩固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确保圆满收官,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中纪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7省区2020年扶贫领城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自治区党委九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及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和自治州脱贫攻坚总体安排,坚持目标标准,强化包联督导,推进督查巡查,突出治理成效,抓好问题整改,深化“以案促改”,全面做好扶贫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较真碰硬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严惩严治形成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优良的作风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重点内容
全面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全会、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州党委脱贫攻坚会议和自治州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对照扶贫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重点治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持续加大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严防“虚假式”“算账式”“指标式”“游走式”脱贫等问题;发现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挤占克扣等问题an>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巩固深化扶贫系统专项治理,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三、组织机构
自治州成立自治州扶贫系统巩固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岩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王玺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周军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魏新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别克西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赵彦梅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调研员
成员:郭彦勇木垒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卢春林奇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王强吉木萨尔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赵志文阜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周友礼州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负责人
莫江宾州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科负责人
谢红玉州扶贫开发办公室整改组负责人
马永军州扶贫开发办公室移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赵娟州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督查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友礼同志兼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州县扶贫部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定期通报专项治理情况,从第二季度开始,各县市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向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落实情况,12月20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各县市要成立相应领导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在同级纪委监委指导下,开展好扶贫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和扶贫干部作风建设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理论武装。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网络学习和参加区州视频培训,结合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作为衡量政治站位的尺子,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州县乡全年开展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
责任单位:州扶贫办综合科
(二)推进包联督导。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包联督导工作要求,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政策落实,对有扶贫任务的4个非贫困县(市)、39个乡镇、10个已出列的贫困村、183个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14484名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开展包联督导,及时解决制约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做到一村一方案、一户一策,结合包联村、包联户实际,因村因户因人施策,有针对性地制定可操作的脱贫增收方案,促进帮扶资源进一步向贫困人口集中,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到扶贫对象身上。督导同时,会同纪委监委做好专项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包联督导指导组
(三)狠抓工作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清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把脱贫攻坚与疫情防控统筹起来,在一体统筹谋划、同步推进上下功夫。多措并举抓好春耕生产,抓好农业防灾减灾,为农牧业丰产丰收、农牧民增收致富打好基础;把实现贫困劳动力全就业作为推进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来抓,做好转移就业贫困群众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人人有就业、天天有收入、增收有保障;加快住房、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开工,确保5月底前,涉及贫困人口脱贫底线任务的扶贫项目全部建成。
责任单位:州扶贫办扶贫协调组、项目科
(四)强化日常监督。围绕落实政治责任、解决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巩固脱贫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住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关键岗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大力营造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工作氛围。将监督检查与包联督导相结合,围绕“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坚持上下联动,常态化开展监督指导。会同州纪委每季度召开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每两月召开执纪问责专项组工作调度会,督促各成员单位每月移交日常监管和督查检查中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转州纪委监委处置,配合派驻纪检组每月开展一次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检查。
责任单位:州扶贫办综合科
(五)督促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回头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赴新疆调研组、脱贫攻坚问题排查、包联督导等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坚持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整改,问题不解决决不收兵。要加大督促力度,全力抓好问题整改的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每月调度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问题,推动整改时限、整改要求、整改责任全面落实,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6月底前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州扶贫办整改组
(六)加大警示教育。对查结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特别是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行综合分析、个案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充分运用扶贫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和巡视反馈的扶贫干部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组织干部职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推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责任单位:州扶贫办综合科
(七)切实转变作风。狠抓制度落实,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广大扶贫干部坚守人民立场、牢记初心使命,发扬优良作风、保持旺盛斗志、拿出冲刺总攻的姿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和自治区党委20条措施,持续巩固基层减负成果。自治州扶贫办三分之一的干部以指导的方式,与县乡扶贫干部、“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村干部、贫困群众一起干、一起战,真正把“千条线”拧成“一股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州扶贫办综合科
(八)强化培训激励。加强与州委组织部协调对接,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培训2期,提升各级扶贫干部能力水平,借助区州县乡村视频系统,坚持以会代训和专题培训,确保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新上任的乡村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增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能力。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锻炼培养干部、考察识别干部、评价使用干部,对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的大力褒奖、优先推荐使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本着该严则严、该宽则宽的原则,做到查处典型案件与挽救教育鼓励双向发力,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决防止凑数式问责,保护基层干部投身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责任单位:州扶贫办扶贫协调组、综合科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详细的问题清单,找准找实风险点,实施分类防控、分级监督,做好预防、监控和处置等专项治理工作。综合科加强与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络沟通。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推进工作同时抓好监督指导。对推进工作有力、保障执行到位的予以表扬,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工作开展不力、治理质效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提醒。
(二)健全制度机制。要坚持从体制机制上补齐短板,以制度建设巩固治理成果,强化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的笼子,建立扶贫系统清正廉洁的长效机制。协同州纪委完善《2020年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绩效考评细则》,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中分设落实脱贫攻坚战安排部署、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考核内容,提高赋分权重,不断压实“两个责任”。
(三)加强协调沟通。结合自治州纪委监委《昌吉州巩固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同16个专项组沟通协调,强化分工负责、合力攻坚的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分析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县(市)和部门的监督检查。紧盯部门单位脱贫攻坚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部门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业务指导、金融扶贫、定点帮扶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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