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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社会建设类4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5-11 00:35:43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马维珍委员: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47号《关于安装电动充电桩的提案》我委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昌吉州新能源汽车6179辆,(玛纳斯县427辆、呼图壁县296辆、昌吉市3620<含高新区、农业园区>、阜康市469辆、吉木萨尔县466辆、奇台县375辆、木垒县134辆、准东开发区392辆),其中:私人用车4422辆,单位用车607辆,出租车51辆,公交车556辆,物流车356辆,中重型货运车与专用车149辆、其他车辆38辆。昌吉州目前共有充电桩1495台,车桩比为4:1

二、意见答复

(一)政府主导,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构建昌吉州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科学预测我州新能源汽车发展规模和公共充电需求,由州发改委牵头结合实际编制,并已报请州人民政府研究《昌吉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目前《方案》多次征求州直各部门及县市(园区)意见后,经州分管领导审示,已报请州人民政府印发执行。《方案》结合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和增长量,明确了各类充电设施的发展目标和建设安排,按照“适度超前、以供促需”原则,到2024年,居民小区建成充电桩1000台(充电枪1200个)以上;城市停车场建成充电桩350台(充电枪660个)以上;全州公共服务服务机构建成充电桩510台(充电枪900个)以上;全州加油(气、氢)站建成充电桩40台(充电枪80个)以上;汽车营地建成充电桩170台(充电枪350个)以上;高速公路、国省道建成充电桩50台(充电枪80个)以上;全州换电重卡(矿卡)数量超过2000辆,充(换)电站40座。到2025年,居民小区达到充电桩1150台(充电枪1490个)以上;城市停车场建成充电桩530台(充电枪930个)以上;全州公共服务服务机构建成充电桩640台(充电枪1100个)以上;全州加油(气、氢)站建成充电桩57台(充电枪114个)以上;汽车营地建成充电桩240台(充电枪430个)以上;高速公路、国省道建成充电桩70台(充电枪110个)以上。换电重卡(矿卡)达到5000辆,充(换)电站60座。到2026年,居民小区达到充电桩1350台(充电枪1830个)以上;城市停车场达到充电桩710台(充电枪1230个)以上;全州公共服务服务机构建成充电桩770台(充电枪1280个)以上;全州加油(气、氢)站建成充电桩83台(充电枪166个)以上,具备条件的加油(气、氢)站基本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益;汽车营地建成充电桩310台(充电枪510个)以上;高速公路、国省道建成充电桩90台(充电枪140个)以上;换电重卡(矿卡)、充(换)电站数量进一步提升,达到7000辆、80座。

(二)明确主体责任,加快充电桩建设。《方案》明确各县市(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配套政策,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工作推进力度。州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并指导县市(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开展相关方面工作。

(三)国网公司靠前服务,优化办电环节。一是国网公司主动与昌吉州7家电动乘用车销售公司对接,就购车用户办电业务达成战略合作,客户购车的同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客户经理,完成新装业务受理,一站式解决客户需求。二是聚焦居民小区,试点联合小区物业,运用国网公司成本项目,共建共维小区V2G“易车行充电站项目,降低电动车车主充电成本的同时,有效解决小区无个人车位电动车充电难问题。三是依托车联网平台,通过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在大型小区、酒店、景区开展规模化推广,广泛接入社会化充电设施。国网昌吉供电公司持续做好业扩三零、三省服务,规范合规管理业扩报装,高质量服务昌吉州充电桩业扩需求,为昌吉州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发展奠定基础。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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