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猛委员:
您提出的经济建设类70号《关于让我州经济活动尽快恢复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从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产业发展情况等方面做了详细说明,围绕自治州州情实际,提出了放开经济活动限制、确定增速目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加大制造业转型升级、优化房地产信贷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6项具体举措。建议措施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充分体现了对昌吉州发展的关心关注。收到提案后,我委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共同研究提案中相关措施,形成了统一意见,向您逐一作答。
一、放开经济活动限制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断优化,国家2023年1月8日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昌吉州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因时因势因地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实施方案》规定,分类指导、动态修订复工复市指引,坚决取消复工复市不合理限制,科学有序推动批发零售、餐饮、文化娱乐、居民服务等人员聚集型行业复工复市,各类经营活动场所均逐步有序放开。
二、确定增速目标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昌吉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保持同步。
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有效应对疫情给昌吉州市场主体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2022年,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昌吉州贯彻落实新政发〔2022〕61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9月2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昌吉州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从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等成本、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奖补政策、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等方面,提振民营企业信心,帮助恢复市场经济的活力和经济增长的动能。
四、加大制造业转型升级
2023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新疆将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打造以“八大产业集群”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昌吉州具有风光资源丰富、消纳能力强的独特优势,煤电煤化工产业、风光新能源产业发展均具有发展潜力。一是针对国家投向,继续积极谋划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加快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中长期贷款、财政贴息贷款等各类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争取更多新兴产业纳入支持范围。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支持传统制造业向高端智能和绿色化升级,推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助力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鼓励研发创新金融产品,将信贷资源有效嵌入供应链产业链,开展“一链一策”金融服务。
五、优化房地产信贷政策
继续落实好金融支持房地产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在保证债权安全、资金封闭运作的前提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立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减税降费方面,州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应变克难,加大对企扶持力度,优化对企服务方式,切实解决纳税人涉税困难和矛盾问题,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加速助企纾困政策落地。精准落实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等优惠政策,多措并举确保各项减税政策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下一步,我委将以“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修订为契机,以规划《纲要》为引领,深入推进昌吉州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全力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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