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吉州玛纳斯县乌伊路集中供热管网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9-04 19:17:45 来源:昌吉州发改委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昌吉州玛纳斯县乌伊路集中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玛发改投资〔2025〕185号)和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关于<昌吉州玛纳斯县乌伊路集中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昌州营商评字〔2025〕号75)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昌吉州玛纳斯县乌伊路集中供热管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4-652324-17-01-346662)。

2. 概算总投资:9907.16万元。

3.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6400万元,其余为地方配套资金。

4. 建设单位(法人):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2026年。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主要对玛纳斯县乌伊路集中管网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进行建设,管网起点位于东环路与乌伊路路口东侧,向西敷设至建设路后向北敷设,终点位于建设路与凤凰路路口,途径城市建设用地。具体内容如下:

供热工程包含新建供热管道2×6600米、管径DN1000;管材选用Q355B工作钢材;全通径硬密封焊接球阀8个;新建阀门井11个;顶管总长132米、管径DN1500,位于华润国际商贸城路口;热网数字化管道泄漏检测预警系统2套,地埋式铠装传感光缆14500米;综合管廊包含新建团结南路管廊80米、文化路60米、光明路60米,管径内径尺寸为4200毫米×3000毫米、外径尺寸为4900毫米×3800毫米;路面恢复面积合计33000平方米;绿化恢复面积合计600平方米。

三、工程概算

工程总投资9907.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183.96万元,建设其他费用1075.1万元,基本预备费648.1万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安全、消防、节能和环保等要求,若该项目遇重大变更,需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0〕1号)相关要求,报我委办理初步设计变更。

(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三)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和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建规〔2023〕11号)的相关要求实施过程结算,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缩短竣工结算周期,从源头上根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优化营商环境。

(四)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及时向我委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