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奇台县麦乡街等2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8-12 19:12:18 来源:昌吉州发改委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关于昌吉州奇台县麦乡街等2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批昌吉州奇台县麦乡街等2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奇发改投资〔2025〕39号)和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关于<昌吉州奇台县麦乡街等2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昌州营商评字〔2025〕61号)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昌吉州奇台县麦乡街等2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9-652325-17-01-902866)。

2. 概算总投资:3697.65万元。

3.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2590万元,其余为地方配套资金。

4. 建设单位(法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2026年。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主要的内容为新建八家户路(迎宾路-上海路)和团结路(北外环-西关街)市政道路。具体分布如下:

(一)八家户路

道路工程包含新建市政道路1004.655米;预埋管线工程包含混凝土管714米,镀锌钢管3-DN110预埋351米,镀锌钢管2-DN110预埋119米,1-DN75HDPE管预埋33米,2-DN75HDPE管预埋1786米;排水管线工程包含新建DN315主管线双壁波纹管HDPE1200米,检查井26座;给水管线工程包含新建DN300球墨铸铁给水管线1000米,阀门井6座;绿化给水工程包含新建DE110PE绿化给水主管线2070米、DE50PE绿化给水管线82米;路面排水工程包含新建雨水连接管600米、管径DN300,新建雨水口90座,雨水箅子球墨铸铁90个;交通工程包含单柱式路名牌24套,悬臂式指路标志12套,悬臂式组合禁令12套,单柱式标志4套,车行信号灯13套,人行信号灯22套;照明工程包含新建路灯60套,照明电缆2400米;绿化工程包含榆叶梅、草坪等,绿化面积合计2821平方米。

(二)团结路

道路工程包含新建市政市政道路831.915米;预埋管线工程包含混凝土管388米,镀锌钢管3-DN110预埋46米,2-DN75HDPE管预埋1306米;绿化给水工程包含新建DE110PE绿化给水管线1520米、DE50PE绿化给水管线96米;路面排水工程包含新建雨水连接管500米、管径DN300,新建雨水口48座,检查井9座,雨水箅子球墨铸铁52个,疏通雨水连接管40米,疏通雨水口4座;交通工程包含单柱式路名牌2套,悬臂式组合禁令1套,悬臂式指路标志1套,悬臂式指路标志牌1套,车行信号灯3套,实施利旧位移的单柱式路名牌2套、悬臂式指路标志牌1套、车行信号灯2套、人行信号灯3套;照明工程包含新建路灯40套,照明电缆1920米。

三、工程概算

工程总投资3697.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58.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9.69万元,基本预备费209.30万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安全、消防、节能和环保等要求,若该项目遇重大变更,需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0〕1号)相关要求,报我委办理初步设计变更。

(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三)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和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建规〔2023〕11号)的相关要求实施过程结算,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缩短竣工结算周期,从源头上根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优化营商环境。

(四)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及时向我委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附件:昌吉州奇台县麦乡街等2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总概算表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