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发改委关于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5年准噶尔路(准东路—新庭路)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4-02 12:54:52 来源:昌吉州发改委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发改委关于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5年准噶尔路(准东路新庭路)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对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5年准噶尔路(准东路—新庭路)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复的请示》(昌吉县发改〔2025〕77号)和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关于<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5年准噶尔路(准东路—新庭路)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昌州营商评字〔2025〕18号)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5年准噶尔路(准东路—新庭路)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9-652327-04-01-607331)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道路总长1968.389米。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路面排水及通信排管工程等的建设。

(一)道路及交通工程。准噶尔路(准东路—新庭路)道路基础设施提升及配套附属工程,道路总长1968.389米;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道路等级为主干路;组合指示标志5套,标线3950平方米。

)照明工程。采用单杆单挑路灯35套,及景观灯145套,路灯照明供电负荷等级均为三级,现状变压器引入路灯控制箱。

)路面排水工程。d300雨水口连接管道长度1435米。设置路面雨水口共164座。

)通信排管土建工程。4孔通信排管长度1987米。设置直通型通信检查井共44座。

)绿化工程。道路两侧各设置3.5米宽绿化带,绿化面积6050平方米;dn75聚乙烯给水管长2050米,dn50聚乙烯给水管长200米;设置塑料成品箱主线控制阀井共38座。

三、工程概算

总投资2799.74万元(含中央预算内资金19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32.6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5.53万元,基本预备费81.55万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安全、消防、节能和环保等要求。

(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三)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和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建规〔2023〕11号)的相关要求实施过程结算,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缩短竣工结算周期,从源头上根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优化营商环境。

(四)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及时向审批部门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附件: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5年准噶尔路(准东路—新庭路)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总概算表(不予公开)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