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发改委关于新疆阜康市阜康阿魏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新疆阜康市阜康阿魏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阜发改投资〔2024〕97号)和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新疆阜康市阜康阿魏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等3个材料的审查意见》(昌州农函〔2024〕109号)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疆阜康市阜康阿魏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6-652302-20-01-855937)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地上总建筑面积7465.35平方米,包括建设管护设施120平方米,山区看护房36平方米,瞭望塔1座,繁育基地13亩,育苗大棚10座以及隔离、警示等设施;购置数据采集分析、通信监控等设备34台(套)等。其中:
(一)主体工程
新建120平方米看护用房1栋,砖混结构,地上1层;新建育苗大棚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145.35平方米,地上1层;新建温室大棚10座,单栋建筑面积720平方米,单层农业设施,地上一层。
(二)附属配套工程
瞭望塔1座,高度10米,钢结构;建设2.8千米工作砂石道路;新建4.13米自来水引水管道;新建阿魏保护区围栏9342.4米(刺网),大门3座;繁育圃围栏1184.58米,大门1座;新建成品化粪池两个,分别为10立方米和5立方米;在水磨沟乡山区的小红沟、水磨沟乡呼尔沙依保护点新建2处临时看护用房,每处面积18平方米,结构为单层整体式吊装房,同时配套完成看护房基础硬化;风光互补离网电站2座。
(三)设备购置
1.防火排灌设施。新建6套微型消防站,3块标志碑,50块警示牌,50个野外警示提示器。
2.供水工程设施。购置1辆洒水车。
3.数据及采集分析设施。新建1个气象监测站,通讯设备对讲机10套。
4.生物和环境检测设施。购置1台生物显微镜,1台无菌操作台,2台恒温振荡器,4台培养箱。
5.标本陈列。购置1套标本展示柜和标本采集、制作标本及相关材料。
6.生物和环境监测设施。购置1套传感监控仪器,购置巡护车一辆。
三、工程概算
项目总概算1168.5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安装费985.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5.06万元,基本预备费28.0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
四、工程建设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州有关技术、安全、消防、节能和环保等要求。
(二)严格按照本次批复的工程概算控制投资,不得擅自调整或突破概算,严禁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
(三)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四)加强项目档案资料管理,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及时向审批部门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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