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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实训中心)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10-10 20:21:00 来源:昌吉州发改委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实训中心)初步设计的批复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实训中心)初步设计>的请示》和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关于<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实训中心)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昌州营商评字〔2025〕号85)均已收悉。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可研批复(昌州发改社会〔2025〕16号)总建筑面积12.78万平方米,总投资7029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5600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14290万元。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升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党办字〔2025〕12号)中关于“2025年11月底基本具备升本条件,并纳入自治区‘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高等学校设置规划,2026年实现升本目标”的相关要求,该项目需加快建设速度,目前项目第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10000万元已发行到位,按规定需在年内完成一定支付率,故申请项目分步实施,先行实施实训中心单体建筑。

经研究,在建设单位确保项目总体规模不变、总投资不突破、项目分步实施的前提下,现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实训中心)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实训中心)(项目代码:2504-652301-05-01-215464)。

2. 建设地点:昌吉市西外环东侧,石河子路南侧,吐鲁番路北侧。

3. 实训中心单体建筑及配套附属工程概算总投资:10000万元。

4.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10000万元。

5. 建设单位(法人):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6. 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昌吉州教育局。

7. 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2027年。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实训中心楼

1.建筑工程新建实训中心楼一栋,总建筑面积19431.99平方米,地上十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一层包括门厅、公共卫生间、康复中心、值班室、实训室、电信间等;二层包括公共卫生间、展馆等;三层包括公共卫生间、实训室、讨论室等;四至十层包括公共卫生间、专业技术用房、实训室等;屋顶设置设备,包含送风机房、排烟机房、竖井、电梯机房等;主楼设置5部电梯,其中,客用电梯4部、消防电梯1部。

2.电气工程。强电系统为在实训中心一层低压配电室内安装2台800kVA变压器及高低压开关柜,电源从学术交流中心楼接入10kV电源(电源及接驳线缆不包含在本期工程内);弱电部分包含通讯网络服务系统、有线电视传输系统、视频安防监测系统、配电、照明、火灾自动报警、通信、综合布线、安防监控、防雷、接地系统等。

3.消防工程包含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按3A类火灾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4.给排水工程。给水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给;排水通过污水处理设备再排到市政管网;

5.暖通工程。采暖工程采用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热系统(热源接位于同期建设学术交流中心地下室的换热站,不包含在本期工程内);排烟系统为1到3层采用机械排烟,4到10层采用自然排烟;医用气体工程为实训楼6层模拟病房和7层内科护理实训病房设置氧气供应系统。

(二)室外配套工程

消防工程包含3套地下式消火栓和1座850立方米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及泵房设于同期建筑的学术交流中心地下室,不包含在本期工程内);地下管网包括供给实训中心单体建筑的给排水管网、强弱电管网、供热管网等;安装废水处理末端设备1套。

三、工程概算

工程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10.38万元,建设其他费用703.9万元,基本预备费267.43万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安全、消防、节能和环保等要求,若该项目遇重大变更,需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0〕1号)相关要求,报我委办理初步设计变更。

(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三)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和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建规〔2023〕11号)的相关要求实施过程结算,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缩短竣工结算周期,从源头上根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优化营商环境。

(四)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及时向我委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五)按项目实施计划继续落实建设资金,尽快组织二期工程实施建设,确保该项目按可研批复规模及投资额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