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昌吉州阜康市供水二级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阜发改投资〔2024〕25号)和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关于<昌吉州阜康市供水二级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昌州政投评字〔2024〕44号)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昌吉州阜康市供水二级管网改造项目
(项目编码:2309-652302-04-01-632380)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给水工程:新建给水主管线6400米,管径DN200—DN110,改造给水点位365处,采用直埋敷设方式,包含管道开挖、回填及管线安装等附属工程。
(二)道路恢复工程:恢复沥青路面1023平方米、水泥路面630平方米、绿篱20930平方米、路缘石429米、草坪578平方米、人行道3426平方米等。
(三)附属工程:新建绿化井59座、绿化水表井69座、排泥井12座、排气井6座、排泥阀井6座、排泥湿井6座、修复检查井54座及新建配套电力附属设施。
三、工程概算
工程总概算2996.92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422.11万元,其他费用302.36万元,预备费272.45万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州有关技术、安全、消防、节能和环保等要求。
(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及时向审批部门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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