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5/2022-000068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2-05-11 |
文 号: | 昌州发改节能函〔2022〕2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新疆振宏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硅废粉回收再加工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昌吉高新区产业发展局:
你单位《关于对新疆振宏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硅废粉回收再加工利用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新疆振宏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硅废粉回收再加工利用项目采用中频炉加热固化法铸造加工硅废粉16000吨/年,年产工业硅块14000吨。该项目分2期建设,场地6000m2,厂房面积1293.68m2,一期为企业原有2台2t/h中频炉、1台10t行车、1台2.8t行车等生产装置,配套除尘、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设施,以及办公室、宿舍、食堂等附属设施;二期预计2022年7月试运行,主要建设为1台5t/h中频炉,配套相应循环水、供配电等辅助设施,本项目评价范围为一、二期整体工程。项目主要耗能品种为电力、液化天然气,耗能工质为新水。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当量值为3026.28吨标准煤,等价值为7446.55吨标准煤,其中:年消耗液化天然气0.85t,电力2461.18万千瓦时,耗能工质新水500立方。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项目设计。完善并严格落实节能报告中的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水平。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和产品。要选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项目运营过程中,加强管理,节约使用电力、热力等能源,积极开展各项能耗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对比分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企业能效水平。
(五)请你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六)我们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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