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5/2022-000055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2-03-22 |
文 号: | 昌州发改工〔2022〕28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发展改革委关于华电木垒光伏园区2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 |
木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报来《关于新疆华电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木垒光伏园区2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请示》(木发改字〔2022〕57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现就项目备案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响应自治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意新疆华电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华电木垒光伏园区2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203-652328-04-01-225118)。
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华电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昌吉州木垒县雀仁光伏园区3-1#。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0680万元。其中,30%企业自筹,其余70%为银行贷款。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光伏电站规模250兆瓦及配套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82型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固定支架安装,以太阳能组件-逆变器-升压变压器组成80个3.125MW光伏发光单元,配套建设35kV输电线路及厂区道路,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以新建110kV送出线路汇至中民木垒北220kV汇集站,主要建筑包括综合楼、辅助用房、危废库、水泵房、开关柜室、SVG室及GIS室等。
本项目按要求配置的储能和80万千瓦风电项目要求配置的储能总共30MW/60MWh(2小时时长)同期在本项目区域建设。
五、项目环保和经济影响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在满足经济发展对新能源的需求同时,有效的将木垒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将有利于加快木垒县经济发展,并对新疆社会稳定发展和长治久安起到重要作用。
六、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你委督促新疆华电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加快新疆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新政发〔2022〕27号)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尽快开工建设。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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